7月13日晚,啊呀啦嗦公司再度发出声明,明确表示,近期在音乐平台上发现两名歌手未经授权,擅自翻唱并上传了刀郎的《我的楼兰》和《爱是你我》。这一行为不仅未获得刀郎及其公司的允许,且刀郎和公司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团体对这两首歌曲进行音频发行亿米网,亦没有未来的相关计划。
显而易见,这两位歌手试图非法抢夺刀郎作品的版权。他们不仅是唱歌者,还在各自的视频社交平台上拥有一定的追随者,可以算得上是半个主播。虽然在短视频平台上翻唱刀郎的歌曲以非盈利目的分享给大家,在原则上无可厚非,但这个问题在于:这两位歌手不仅将片段上传至短视频平台,甚至完整歌曲也置于专业音乐平台上,而听众则需支付成为VIP才能收听。这显然违法,属于侵权行为,借助刀郎的作品谋取私利。
展开剩余55%或许有些人会认为刀郎方面对此反应过度,毕竟翻唱刀郎的歌曲似乎是一种变相宣传。然而,我想强调,这种看法实属偏颇。翻唱出于爱好与将翻唱作品盈利化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前者是基于娱乐精神,后者则属明显的违法行为。
至于声称帮刀郎宣传歌曲的观点,我认为如今的任何歌手、主播或公众人物对刀郎的提及或者作品的翻唱,对于刀郎来说,无非是锦上添花,绝谈不上雪中送炭。而刀郎并未寻求任何外界帮助进行宣传推广,任何相关动作皆属自发行为。
此前,刀郎曾遭遇类似侵犯其音乐作品版权的事件,并屡次与相关方对簿公堂,足以显示出刀郎方面对版权的重视与敏感。因此,这些翻唱并上传歌曲的所谓歌手,实际上是在以热爱为幌子,损害刀郎的权益,破坏行业规则,为利奔走。这使得刀郎方面必须立刻表明立场,予以坚决反对。
这些人之所以盯上刀郎的作品,无非是看中了刀郎的顶级流量,试图通过这类行为获取利益和关注。但他们的想法显然是错误的,刀郎并不像唐僧肉,人人都可以来啃一口。刀郎方面不会接受,歌迷更不会袖手旁观,而我们的法律也绝不会对此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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